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-刘艳梅

负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划分

发布时间:2019-04-23 19:45

责任年龄是指刑法所规定的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所需达到的年龄。

由于年龄的不同,行为人认知能力有所不同,可归责性也就不一样。如果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,即使行为人故意或过失侵害了他人合法权益,构成犯罪的,也不用承担刑事责任。

责任年龄分为以下几个部分:

● 完全无责任年龄,指的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无刑事责任能力人。

不满十四周岁的行为人即使犯罪也不承担刑事责任,犯罪嫌疑人拒绝坦白年龄的,司法机关可以进行骨龄鉴定。

● 相对无责任年龄,指的是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的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。

根据《刑法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: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,犯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、强奸、抢劫、贩卖毒品、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险物质罪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

● 完全责任年龄,指的是十六周岁以上的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,已满十六周岁的行为人犯罪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

●减轻责任年龄,包括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。

根据《刑法》第十七条规定: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,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《刑法》第十七条之一规定: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,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;过失犯罪的,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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